土耳其的傳統婚禮是如何舉行的在土耳其,男女青年結婚時要舉行隆重的婚禮,在城市裏婚禮已趨於歐化。人們根據自己的經濟條件把婚禮安排在大飯店或市政府辦的婚禮廳舉行,新娘穿白色或粉紅色的婚紗,新郎穿黑色西服。但在廣大農村地區婚禮基本上仍按傳統方式進行。
1923年土耳其共和國成立後,1926年開始實施新的民法,該法令廢除了一夫多妻制,規定男女平等享有宗教、結婚、離婚和兒童監護權等權利。婚姻從提親開始在大城市,受現代文化的影響,婚俗發生了很大變化,整個婚姻過程已經簡化,少了許多繁文縟節。
但在中小城市特別是農村,傳統習俗仍較盛行。首先,想求婚的男方家庭從親朋好友中挑選幾個婦女做媒人去女方家拜訪提親,具體時間不通知女方家。為的是看看姑娘幹家務是否麻利。當然女方在姑娘到了當婚的年紀,也隨時做好提親隊伍到來的準備。第一次相親時一般不正式提親,但實際上雙方都心中有數,只是心照不宣而已。如果第一次未遭拒絕,第二次再去大體上就可決定這門親事。一旦女方的人說“如果這是真主的旨意,那我們也沒什麼說的”,這就意味著同意這門親事。相親也就到此結束。如果女方不願結親,為防止男方再來,常常會托人捎話給男方,說“我們某日會給答復”,這意味著以後的答復將是否定的。
在相親的過程中,男方的女賓常常會利用機會對姑娘進行當面考察,因此,姑娘亮相時要十分小心,註意在遞咖啡時不出現潑灑,走路姿勢要端莊典雅。男方的人還會把特地帶來的嬰孩塞入她手中,並謊稱孩子要吃雞蛋,以觀察她是否會帶孩子,做事是否有條不紊。“新娘浴”和雙方家長的婚前考察在土耳其農村,舉行正式婚禮之前,還有些傳統的習俗。首先是舉行婚禮的前幾天,男方的母親要邀請新娘去浴室洗澡,稱之為“新娘浴”,雙方還有多名女眷陪同,女方包括新娘的母親、姐妹、嫂子和最親密的女友。浴後小憩時吃時鮮水果,來去乘馬車。新娘浴的費用都由男方母親支付。出浴室後到女方家中小坐,女方要招待眾人喝加檸檬的紅茶。
在錫瓦斯地區,這被稱之為“開腳澡”。新郎也洗澡,但沒有那麼講究,由結了婚的男儐相在結婚前幾天帶他去浴室洗澡即可,來去可步行。另外,訂婚幾天後男方的母親帶一幫女眷,包括女方家的親戚,當地頭面人物、女方的朋友等,約15?20人去女方家中拜訪。她們要隨身帶一些小禮品,如化妝品、錢包、手織毛襪、拖鞋等。一般在女方家中從早到晚待一天,吃喝由女方招待,這稱之為“查訪”,主要目的是觀察女方家庭情況以及姑娘本人的行為舉止。
過一些時候女方也要以同樣方式到男方家中拜訪,送的禮品有無領襯衫、錢袋、襪子、床單、內衣等。在婚禮前一周,男方要把結婚時新娘穿的新衣、新鞋和鏡子,男方買給女方父親、兄弟和親戚的衣料以及一筆錢放在一只安著大銅鎖、三面裝有鏡子的手工衣箱裏送到女方家中。女方的母親接到箱子後要選一間房把所有的東西掛起來展覽。結婚的前一天,女方把東西放回箱中,再加些女方送的禮,一起送回男方家中。婚禮前夕的“風仙花之夜”婚禮前一天晚上,新娘與其女性親朋好友和伴娘,聚在新娘家,這一晚叫“鳳仙花(亦稱指甲花)之夜”。